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,今年江苏省将实施普惠性发放节日补助的办法,大大增加困难群众的受惠面,发放对象将从城市低保家庭扩大至农村低保家庭,同时发放标准也将提高。
据介绍,江苏对于城市低保对象已经实施了多年的节日补助,今年2月份民政厅、财政厅安排2126万元专项资金,对苏北五市和苏中经济薄弱县(市、区)10.6万户城市低保家庭,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给予节日生活补助。但随着群众对"普惠性"的更多要求,放宽补助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。经过研究,2009年春节前,江苏将正式实施"普惠性节日补助",补助发放对象将从城市低保家庭扩大至农村低保家庭,发放标准也由原来的按户发放调整为按人头发放每人100元。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根据各自实力,自行将补助范围向五保老人等边缘困难群体延伸,这笔钱将在春节前发到困难群众手中。
另外,记者还了解到,为了让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医疗救助,明年江苏省将缩短办理时限。对于特殊困难急需救助的,简化审批程序;对于城乡低保对象、五保户等已经明确的救助对象,取消公示程序,直接纳入救助。同时积极开展"医前"救助,向救助对象发放一定金额的救助卡或救助券,便于他们日常就医、买药;对患重症慢性病的,免费提供药品目录内的常用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