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医药行业似乎进入了政策降价的密集期。从1998年开始,政府已经下达了19次调价令,每次调价主要都是降价。但是与有关部门的初衷相反,百姓几乎没有从一轮又一轮的药价下调中得到多少实惠。其中原因,我们可以从杭州某平价药店“80%的降价药已经销声匿迹了”的发现中获得启示。
那么,降价的悖论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?在现有的“以药养医”的医疗体制下,如果大幅度降低某些药品价格,医院可能少开甚至不开这些药品转而开更多其它高价药。于是形成了“倒逼机制”:一家大型药厂有千万个代理商,当药品被降价后,代理商会逼着制药企业生产档次更高、价格更贵、利润更大的产品;而厂家觉得产品利润接近“底线”后,也会自动进行“药品重生行动”,以不同剂型不同包装但价格更贵、利润更大的相同药品取代降价药。在很多地方,药品一上降价目录,往往很快就从医院的处方和药商的供货单上消失,而“新药”层出不穷。如此一来,不仅将所有的降价努力化为乌有,还导致了药品的进一步涨价。
在药品流通渠道中,药厂的实际生产成本一般只占最终药价的30%甚至更低,医院、零售商的利润占30%,其余40%都是流通成本。但是在降价?“新药”?涨价的游戏中,大型国有药企成为最大的受害者。因为外资企业有原创药和单独定价药支撑,民营企业自身政策灵活,同时也会争取到单独定价。
《南风窗》曾经报道这样一则轶闻:某发改委官员和某制药企业老总就药价下调问题发生争论,发改委官员对企业老总说,你们也要为13亿中国人民的利益考虑,企业老总则脱口而出,正是为了13亿人民的利益,药价不能再下调了。后者正是从降价结果进行评价。如果不从医疗体制改革、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入手,只是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干预,最终的结果可能是药价依然虚高,而大型骨干制药企业却已战死沙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