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在2003年签署了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(下称《公约》),但是此后几年中,卷烟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却增加了近20%。
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昨日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表示:“目前导致我国香烟消费出现反弹的原因有很多,其中政企不分是主要原因之一。 ”因此呼吁拆分国家烟草专卖局。
政企不分的烟草体制
目前,我国烟草行业的最高行政管理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,而中国烟草总公司则是负责全国烟草产、供、销的经济实体。但是,两者实质上是“两块牌子,一套班子”,也就既具有行政职能,又承担经营任务。
政企不分的体制产生了一个矛盾:《公约》于2006年1月9日正式实行,国家烟草专卖局一方面肩负立法、敦促禁烟工作的重任;而另一方面又承担促进中国烟草产业发展,增加生产销售的职责。
因此,拆分烟草专卖局成为改革烟草管理体制的重点。而在今年两会前,就有传闻正在制定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改革方案。
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宜群告诉记者:“关于拆分的建议是去年9月29日,我们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次研讨会上正式提出的。”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将会上的意见汇总上报。
不过,在此次机构调整中,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隶属关系,由国家发改委调整至新成立的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,但其职权并未作重大调整。有关人士表示,调整规划正在制定中,应该有一个过程。据了解,拆分建议现已得到中央主要领导的批示,认为必须按照《公约》精神办理。
其实,改革烟草专卖局政企不分的体制早已纳入决策层的视野。早在1998年,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通知,对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职能作出调整,要求“逐步实现政企分开”。
“我建议在未来的机构改革中,应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烟草专卖局实行政企分开的指示,将中国烟草总公司从现行的国家机构中剥离。”杨功焕建议,国家烟草专卖局应更名为国家烟草监督管理局,按照《中国烟草控制战略规划》的要求,统一领导与监督我国烟草生产企业控烟的履约工作,监督烟草的生产、经营和销售。
寻求立法支持
作为我国履约的重要职能部门,长期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被禁烟人士寄予厚望,但其执行《公约》的力度却并没有得到认同。比如其主导下制定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》(下称《规定》)等文件,被普遍认为力度不够。
“《规定》中对于健康警语中文字体的要求,‘高度不小于2mm’,你可以用尺比划一下,2mm是多小的字,烟草企业肯定会执行《规定》的下限,而不是主动选择把警示字体放大。”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院长王克安表示。
事实上,为促进我国履约工作,国务院曾成立过专门的协调机构,2007年4月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、卫生部、外交部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烟草专卖局等八部门组成的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(下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,负责协调履约工作;各部委根据部门职责,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条款负责实施。同时,卫生部也成立了自己的履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,办公室常设机构放在国家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(CDC);重点工作是以履约和无烟奥运为突破口,促进国家烟草控制行动计划的制订,促进烟草控制在中国的开展。
“但该协调机构的负责官员很难在众多部门的协同中发挥主导作用。”世界卫生组织烟草及健康合作中心顾问臧英年告诉记者。
到目前为止,国家各部门已经出台了22部政策法规与烟草控制有关;而各种地方性法规也超过了100部,但是这些政策和法规与《公约》有很大差距。截至目前,中国还只有部门和地方性法规,没有全国性法规。
“尽快出台内容限定清楚、执法主体明确、操作性强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全国性法规十分必要。”杨功焕表示。她同时表示,为了在2011年1月9日、《公约》履行之日起,我国在履约状况上能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,希望全国人大能够制定类似防治艾滋病和“非典”一样的国家战略规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