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日报快讯(记者李钢、林霞虹)今天(4月29日)上午,备受社会关注的“齐二药”假药案,刑事部分在广州市中院进行一审宣判。在该事件中被指控刑事犯罪的5名被告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7年。本案一审判决中,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传化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齐二药检验室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齐二药物料采购员钮忠仁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齐二药主管采购、仓储、运输的副总经理郭兴平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齐二药总经理尹家德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