汶川特大地震造成了很多人伤残,他们的康复问题,引起了有关专家的高度关注。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上海交大附属九院骨科专家戴尅戎作为卫生部抗震救灾专家组成员,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应高度关注地震受伤者的康复,积极帮助他们重返社会。
两种不同方式的康复治疗
据介绍,在世界历史上,也有一次同样造成数以万计伤残者的事件,那就是上世纪40年代,人类经历的第二次世界大战。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康复科主任医师陈卓铭指出,那次战争之后每个参战国都有大量的伤员,各国都有各自的处理办法。这其中有两大派:一个是以美国为首的康复派,另一个是以前苏联为首的疗养派。
陈卓铭说,以美国为首的康复派,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研究康复器械,最大限度地训练伤残人员,为他们配上假肢,帮助他们回归社会。以前苏联为首的疗养派,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造疗养院、荣军医院,雇请了大量的正常人,给予伤员优厚的医疗护理。许多伤员有专人喂饭、穿衣,照料他们生活。
大半个世纪过去了,这些战后伤员过得如何呢?
陈卓铭说,以美国为首的康复派,不仅为战后伤员从心理上摘掉了伤残的帽子,还通过各种鼓励伤残人员就业的政策,帮助他们回归社会。这些伤员不但没有成为社会的负担,还为社会创造财富。以前苏联为首的疗养派,战后几年得到了人道主义的高度评价,但随着岁月的流逝,这些伤残人员远离了正常人的生活圈子,逐渐成为了社会的负担。当社会逐渐意识到这些问题时,所有的伤残人员已失去了最佳的康复时机,永远被笼罩在伤残的阴影下。
陈卓铭说,这两种对待伤残人员不同的康复模式,社会的投入都是巨大的,但收效明显不同。这对促进现代康复理念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。
康复是个系统工程
对每一位伤残人员,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祝愿:“祝你早日康复。”
陈卓铭说,对于康复这个词,可能有不同解读,比较简单的定义是: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,预防伤残的发生和减轻伤残带来的影响,以使伤残者重返社会。
专家指出,康复并不仅仅是医疗这个小概念,还应该包括医疗康复、康复工程、教育康复、社会康复、职业康复等。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康复,应针对伤员不同层次的障碍,采取不同的康复对策。
陈卓铭说,从这种角度上说,康复主要围绕3个层次进行:一是最大限度地减轻残疾。二是训练伤残人员获得新的技能和方法,从而减轻伤残造成的功能障碍。三是帮助伤残人员改变环境,包括肢体内环境及社会环境,从而将对伤残人员造成的躯体、心理、社会等影响降到最低。
陈卓铭指出,不同层次的努力点是不一样的。第一层次上,主要为器官水平,又为病损水平。主要努力点在最大限度地恢复或改变伤残者损害的器官,改善其形态及功能障碍,促进功能康复,减少治疗的并发症或继发症。
第二层次是个体水平,又为残疾水平。主要努力点是在最大限度地恢复或改变伤残人员个体的肢体功能。如利用矫形器、假肢、轮椅等以增加伤残人员的日常活动能力,最大限度地发掘伤残人员肢体残存功能。
第三层次是社会水平,又为残障水平。主要努力点在于最大限度地使伤残人员参与社会生活,使其在社会活动中无障碍。如可以通过残疾人专用斜坡通道、盲人路标等社会设施,最大限度地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。
从预防残疾到临床康复
专家指出,从震后的第一天开始,伤残人员进入了伤残的急性期。这一般是医护人员——主要是骨科、神经外科、心胸外科、普通外科等急救创伤的治疗者唱主角。
陈卓铭说,此时地震伤员早期的康复就要开始介入。这对于提高伤员的临床疗效,防治卧床伤员的并发症和功能障碍,提高或恢复伤员的活动和参与能力十分重要。
这其中一个最基本、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预防残疾。戴尅戎指出,在抢救过程中,我们主张尽量保存患肢,减少截肢的可能,并注意预防体位导致的功能异常,尽早在床边给予他们被动运动。
戴尅戎强调,急性期的康复任务是协助应急抢救,尽快使伤者进入临床康复期。目前,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各医院都相继接收了不少地震伤员,现在已进入康复的第二阶段,也就是临床康复期治疗阶段。这个过程一般为几周甚至几年时间。
陈卓铭呼吁说,这些地震重伤员在急性期处理过后,应该进入到各种专业的康复医院、残疾人联合会的康复医疗机构等进行康复治疗和功能的恢复。
陈卓铭举例说,比如物理因子的治疗对减轻炎症,缓解疼痛,改善肌肉瘫痪,抑制痉挛,防止瘢痕增生及促进局部血液循环障碍等均有较好的疗效。再如运动疗法,通过手法操作、器械训练和医疗体操等,使肢体瘫痪的伤员通过训练,增强对肢体运动的控制能力、运动耐力、协调平衡能力等。对于一些肢体残缺的伤者,则可以通过应用假肢、辅助器具以及环境的改造等最大限度地恢复、代偿或重建肢体功能。
同时,伤员的心理干预也是必不可少的。陈卓铭说,心理治疗可使伤残人员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康复治疗,参与家庭和社会的生活。
康复需要长期的过程
康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。陈卓铭说,对一些地震受害者来说,这个过程会相当漫长。在进入社区康复期阶段,一些肢体、精神伤残者可能要一年或几年才能融入社会。这期间需要对伤残者进行专项职业培训,进入职业康复学校或机构,使其获得一定技术技能,让伤残者从伤残病人的角色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转换。这非常需要社会各界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。
事实上,并不是每一位伤残人员都能正常融入社会,参与社会工作。如某些伤残人员可能在连续正规的康复训练3个月后,其功能评定基本没有改善,这预示着该伤残者进入了康复的平台期。
陈卓铭说,对于这些无法获得最终康复的伤残者,社会应该给予特殊帮助,比如建立相应的安养中心,使其在有限的功能中参与社会活动,将震后的“时间就是生命”,逐渐转化为“时间就是功能”。